一波未平一波又起
自己都说了,合同写明“见薪资单”,那薪资单呢?薪资单在哪里,签的时候一式两份的东西,签完居然把两份都拿走了,那签字的意义何在?没有法律意识也得有常识吧,规定,见薪资单,结果不给薪资单。这是见哪里?说得过去吗?
把我当R本人耍。
这个世界上,就是有些人喜欢揣着明白装糊涂。
最新进展
现在律师倒也没说不给薪资单合同就完全无效,但麻烦的是,每个律师说法又不一样。比如我签字前的那个律师说的就是要有薪资单,而且要盖章才行。现在找了两个律师,两个都说可以不要薪资单,有其他证据能证明自己的工资就行,见了鬼了真是。
这事真是折腾死我,打了6个律师,6个说法都不一致,最后这个和我的观点是一样的,薪资单要拿回来,他说劳动合同不明确薪资就是不合法,只有盖了公章的薪资单才算数。
最后这个律师和我的观点差不多,我也比较赞同,就是做啥事不管,还是谨慎点好。薪资单不给,合同又不写,想想都觉得不合理。
本站内容由阿帅整理发布,请勿转载保密文章。如侵犯了你的权益,请联系邮箱:ashon@ashon.pp.ua